上海一公司CEO发文拒招川大师生
继北京一律师事务所6月25日公开宣布拒聘四川大学毕业生后,25日晚,上海一公司负责人也在微博宣布,最近川大研究生张某事件给社会带来极大负面影响,公司决定原则上不招聘川大任何师生。
26日,上海市人社局12333服务热线回应记者称,如该公司在招聘中存在这一情况,则属于违反相关法律。
律师表示,川大师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请求予以行政整顿。也可以人格权被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礼道歉,并要求经济赔偿。
1、公司CEO发文称不招聘川大师生
6月25日晚,微博账号“传媒界光哥”发文称,由于其本人在创业早期遭到过四川大学师生的网暴,最近川大研究生张某欺负农民工一事也给社会带来极大负面影响。其公司作为中国正能量文化企业,已经决定原则上不招聘川大任何师生,公司任何项目都不选择任何川大师生合作。
该账号简介显示为“上海双滋影视传媒有限公司CEO”。26日,极目新闻记者致电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称,微博账号“传媒界光哥”确系该公司负责人账号,但其他情况不方便透露。
据天眼查信息显示,上海双滋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位于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是一家以从事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为主的企业。
金山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对记者称,此事需核查其真实性,相关情况可以先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12333服务热线。
上海12333服务热线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如果企业账号发布该信息,或企业在其公开招聘信息中涉及相关内容,则属于违法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将会进行调查。但如果只是个人账号上发布相关内容,劳动监察部门无权进行调查。
2、律师:川大师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对此,河北言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冬华律师表示,根据《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明确不招聘属于就业歧视的行为。当然,平等不等于同等,平等是指对于符合要求、符合特殊职位条件的人,应给予他们平等的机会,而不是不论条件如何都同等对待。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在日常生活中,上海双滋影视传媒公司不招聘川大师生的行为,是对四川大学师生集体身份的不认同,是就业歧视的一种。川大师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请求予以行政整顿。也可以人格权被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礼道歉,并要求经济赔偿。
付建还表示,根据《就业促进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对于企业来说,这不仅是侵犯求职者的合法权益,更是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表现。除此之外,CEO 作为高层管理人员,公开发表歧视言论必然产生负面影响,仍故意引发社会舆论,不排除有借机炒作的嫌疑。
一、八种就业歧视
1、性别歧视
这是最常见的一个歧视了,女性因为怀孕、哺乳,在就业中处于天然的弱势地位,虽然国家有法律约定,但只要企业不在招聘消息中发布限制女性的约定,它就没有违法。同时在筛选简历时,女性的简历他们根本就不看,这是实实在在的歧视,但是你一点办法都没有。毕竟企业也要生存,他们有自己的用人原则和标准,这点在民营企业更为突出一些,女性从怀孕到生育,最少有1年左右的时间不能正常工作,企业有所顾虑也可以理解。所以说女性是很不容易的,一方面要抚养后代,一方面还要遭到就业歧视,希望我们女同胞们的就业环境越来越宽松吧。
2、年龄歧视
这两年年龄歧视尤其突出,35岁现象就是其中的典型。曾有人员对上海和成都的招聘广告(30万份)进行调查,发现上海8成以上的职位都要求应聘者年龄在35岁以下,而在成都该比例也接近7成。全国各地公务员考录年龄的上限一般也是35周岁,可以说,35岁已经成为大家择业时难以逾越的年龄坎。这个在互联网行业和房地产行业尤其突出,任你学历再好,背景再有光环,一样没有机会。其实想想,35岁也还算年富力强、经验丰富,怎么就到了人见人弃的地步呢。只能说咱们的内卷太严重,同时企业生存压力过大,拼得太厉害了。
3、形象歧视(身高、体重、长相)
这点真是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把身高、体重明着写出来的企业不多,毕竟现在是互联网时代,很容易遭致批判。但这种歧视也是非常厉害的。网络上有个典故,当年杭州马老师拿着简历到肯德基去面试,同行一起面试的24人当中,23人都被录取,只有马老师被拒绝,据说原因就是因为相貌。这个故事不知道真假,但也可见形象在求职就业中的巨大作用。
现在很多高端岗位在招聘时,尤其看重身高和形象,因为要出入各种场合,宴请、发布会、商业洽谈,高管的形象关乎企业的脸面,所以形象不佳很有可能就会被PK掉。漂亮的女生、男生,谁见了都喜欢,颜值高的人员,在职场中获得的机会,远远大于颜值一般的人员,这是事实,不管你承认不承认。这也是现在医美整形、健身瘦身这么受欢迎的原因之一吧。
4、学历歧视
关于学历歧视,我在之前的文章中已经列举很多这方面的例子了,教授因为第一学历不是全日制本科,被排除出民办高校副校长的候选人名单;百万年薪的OFFER,因为第一学历不是全日制本科而被放弃……第一学历是全日制本科,这是目前绝大多数企业对于应届生的基本要求,所以说读一个全日制本科是多么的重要,这也是我劝大家千方百计去读本科的原因,哪怕是个很一般的本科、民办本科,但至少是全日制本科啊,达到了最低的门槛。
除了第一学历,很多大的企业在招人上还有鄙视链。比如建筑学,很多企业只看建筑“老八校”(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天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重庆重庆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毕业生。比如财经类的人才,他们优先挑选“两财一贸”(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毕业的学生。
此外,随着人才市场上硕士博士学历的求职者增多,“本科出身论”也开始盛行,出现了博士求职者被“查三代”的现象。即使你硕士、博士都出自“名门”,但如果本科是二本或非名牌院校,用人单位只需立一道规则,就能让你找不着门。
5、健康歧视
这就回到了本文一开始的话题,康复阳性感染者求职被拒,前些年还有对“乙肝病者携带者”的歧视,这个事情一直到2003年浙江嘉兴的周一超杀人案发生才开始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后来虽然有一些法律上的推动,但效果一般。企业为什么让候选人在求职前做入职体检,其实也是为了规避相关的风险,比如候选人有心脏病,万一上几天班发病,麻烦就大了。包括公务员面试合格后,也需要做入职体检,对于企业、单位的这些做法,我们也能理解,所以让自己保持一个健康的身体,也是非常重要的。
6、地域歧视
地域歧视也是客观存在的,我记得很清楚,我之前服务的一家公司,因为有某个省份出身的人选,在工作中营私舞弊,让公司损失上百万元,所以老板后来就立下规矩,某个地方的人选,不得录用。这真是一遭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还有最近某些城市发生的一些不愉快的事,也让那个城市的人选在求职中或多或少会遭受到一定歧视。这里面有太多顺口溜,我就不说了,免得引起相关地域的朋友不愉快,但这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7、户籍歧视
我们经常看到招聘简章中写到“本地户口优先”这样的字眼,为什么本地人士优先呢,因为雇佣他的风险小,本地人有家有房,出了什么事可以找到他的父母;此外本地人士月薪少发个1千2千也没问题,因为他不用交房租;本地人士还能带来一些资源上的便利,这是外地人不具备的。当然,也有歧视本地人的,我记得以前帮北京一家企业招人时,他们就不要本地人,因为本地人晚上要早下班早回家,不能吃苦,而他们经常是晚上11、12点才下班的,是不是很有意思。
8、家庭背景歧视
这也是不好明说的歧视,但也客观存在,有些岗位需要一定的资源,这可能是普通家庭的候选人不具备的,那么PASS。又比如某些岗位需要候选人见过世面,举止得体,很多农村出身的孩子,确实不具备这方面的经历,也很难入围。华为其实比较喜欢用穷人家的孩子,因为穷孩子需要钱,而华为愿意给钱,前提是你特别能吃苦。能通过吃苦换来高收入,也是很不错的机会,很多人想吃苦都没地方收留呢。
二、个人怎么应对就业歧视
1、正视现实,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和思想准备。平等就业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但在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致使就业歧视在一定时期内将长期存在并产生影响,这是在短时期内不可避免的。
2、学会应对可能遭受的歧视。平时树立“职业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树立自信,不随波逐流。可以找做HR的朋友进行咨询,对自己的求职方向、求职技巧进行指导,发现自己的长处或缺点,以及在求职中可能遇到的哪些歧视,然后从容面对。
3、在遭遇歧视时要学会据理力争,必要时诉诸法律,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对于社会来说,愈演愈烈的“就业歧视”现象,各界人士就是否应该立法规范存在截然对立的观点。一种是主张立法,赋予政府权力进行干预;一种主张不能立法干涉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后者的主要观点是,优胜劣汰是市场规律,如果制订法律限制用人单位自主权,是对用人单位的不公平。
三、国家怎么制止就业歧视
我国法律对于就业歧视有以下规定:
1.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因此,教育背景、工作经验、职业技能、职业规划、性格特点等应该告知公司,但对于与劳动合同不直接相关的信息问题,求职过程中劳动者有权拒绝。
2.《劳动法》第十二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3.《劳动法》第十三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4.《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
5.《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四条,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6.《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条,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7.《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在职工的招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不得歧视残疾人。
网友评论:
大气网V :本食杂店拒招985211
原昼 :我宣布我家酸辣粉店也不招985的!
班长炊事员 :川大要是没问题,它自己为啥不发声
不淡定洪薯 :就川大这回应效率及结果,让人觉得挺无语的。
夜莎罗的绿豆糕 :螺蛳粉店宣布不招985,小作坊宣布拒招川大毕业生
吾等少年 :是这货啊,纯营销号。之前跟他battle疫情问题,还挂过我呢。啧啧啧,蹭热度无敌了
reddress :这么说吧,真不打算招川大毕业生的,人事内部就悄没声息拒了,凡是大喊大叫不招的,有一个算一个,全是蹭热度。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