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小黄介绍,事发于自己入学第2周。“我是农村家庭,家人思想比较保守,我又是在校生,这个事情一旦被披露,必定会通知家长,别人也肯定会知道。”小黄说,自己当时有心理负担,害怕别人知道后会用异样的眼光看待自己,议论自己。
事发后,小黄甚至产生了报复心理。“但是我又知道不可能凭自己一个人的力量去报复,我当时跟他打了一通电话,因为我有跟他的聊天截图,里面他承认了是他逼我的。”小黄说,自己现在已经可以迈出那一步了,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小黄表示,根据自己提供的材料,警方已经认定有这个事实存在。
此外,小黄还提到,廖某某2020年因猥亵女学生被开除,但后来又进入他校继续任职辅导员,自己无法接受。
近日,小黄母校有人士回应,廖某某工作和生活是两面派,在发现他有“小动作”后将其开除,“确实让人厌恶”,目前校方也在配合警方调查。“这个事情是不能够容忍的。”
廖某某现任职高校人士表示,廖某某正在办离职,倘若查实,他将无法回到本校工作。
接案的崇左城南派出所人员透露,小黄近期才来报案,正在调查中。
一、性侵犯认定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交、或者同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其判定标准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一)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权利以及幼女的身心健康。
(二)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应从下面两个方面进行判断
1、性交行为违背妇女意志,这是强奸行为的内在属性。
(1)主要有性交时未取得妇女的同意,性交当时征得妇女同意但是事后妇女因为其他原因反悔的,不属于违背妇女意志。
(2)行为人在主观上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而且客观上也违背了妇女的意志。行为人本想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性交,但实际上未违背妇女的意志。
(3)一般排除丈夫违背妻子意志强行与妻子性交的情形,这是对违背妇女意志的必要限制。但是行为人误以为妻子为他女而加以强奸的,仍构成犯罪,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
2、性交行为被强行进行,这是强奸行为的外在属性。这是指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不知抗拒,从而违背妇女意志。
3、实践中,应当注意三点:
(1)行为人明知是精神病人或者程度严重痴呆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何种手段,都以强奸罪论处。
(2)在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时,不能以被害妇女作风好坏来划分,强行与作风不好的妇女发生性行为的,也以强奸罪论处
(3)认定强奸罪不能以被害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必要条件。
(三)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妇女单独不能构成强奸罪,但是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或者间接实行犯。
(四)主观方面有强行奸淫妇女的故意。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不论幼女是否愿意,均应以强奸罪论处。
二、强奸罪怎么判定之强奸罪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都应当以强奸罪立案追究: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
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
性犯罪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国家非常关注的一个问题,因为性犯罪不仅侵害到了妇女的合法利益,而且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也是一种道德的沦丧,性侵犯的认定标准实际上也就是强奸罪的认定标准,他指的是违背妇女的意愿,通过一些暴力的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网友评论:
咔罗Ying :毕业才敢,很真实了
波照间 :让子弹飞一会
冰橙小姐姐 :6年的时间应该也是承受了很大的心理压力吧,虽然晚了点,但还是很勇敢 很多人说为什么当时不揭露,如果当时曝光可能他立马就被辞退,但是她还得继续在学校读书生活,身边人的异样眼光跟闲言碎语就足够把她淹没了,不是每个人都是善良的,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勇敢,拥有强大的内心能承受那么大的压力
青美猪马 :这么大的事,当时如果就曝光的话,你觉得他还能继续坐稳辅导员那个位置来给你穿小鞋?如果是真的,遇到这种事,有什么好怕的,就应该第一时间报警
晒你晒你 :如果是真的,时间久了取证很难的。不过冒着名声被毁和被群嘲的风险也要揭露对方,也算下了很大决心了。
Saya_kkkk :她当年的同学室友看到了应该立马能对应到本人 那段时间她精神和行为上有没有她出现的那种状态说不定会有人注意到
究极无敌吃瓜马甲 :啊...我知道的一男生被男辅导员猥亵也是毕业后才敢发声
随风远行202001 :这种不应该全行业拉黑吗?
绝世的魔王 :先别着急站队 别反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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