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迎来最新进展据了解,该事件女方以及表态,要求男方进行道歉,道歉之后就会出具谅解书。只要女方出具了谅解书,男方就会被判无罪。但值得注意的是,有专业人士分析:“强奸是刑事案件,如果刑事案件的原告是检方,不是女方。如果道歉可以谅解,意味着女方报了假案。”
我们先来来看看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
家住山西大同市阳高县的甄女士的儿子中专毕业,目前是合同工,但现年已经27岁的他还没有女朋友,确切来说都没有交过女朋友。
作为父母的,为儿子的终身大事,也是操碎了心,曾多次明着暗着变着法子催促儿子早点找个女朋友,成家立业。
但老实内向的儿子迟迟没有行动,找女朋友的事似乎是石沉大海。
眼看一年又过了一年,甄女士两夫妻有点着急了,想方设法说服了儿子,终于今年2月份,甄女士陪同儿子一起来到某婚介所征婚。
通过婚介所的介绍,甑女士的儿子陈某(化名)认识了98年出生的李女士,两人第1次见面,陈某就对大专毕业的李女士颇有好感。
李女士之前是在美容院工作的,化妆打扮很有一套,即便身材不算好,体重有130斤,但是化了妆,经过穿衣打扮的修饰,看起来也不胖,女人味十足。
值得一提的是李女士还能言会道,沟通能力还不错,即便李女士当时是没有工作待业的状态,陈某依旧对李女士很上心。
陈某跟李女士见面那么几次后就陷入了爱河,主动向李女士表白了,两人一拍即合,就开始谈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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